你相信以下的性教育課程有一天會發生在台灣的學校教室裡嗎?
2003年11月18日美國麻省最高司法法院宣告:不容許同性婚姻是違憲,六個月後同性婚姻開始舉行,麻省是美國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第一個州政府,同性性行為也成為麻州各級學校性教育的內容之一,並灌輸孩童各種同性戀文化,2004年9月,美國麻州布魯克連區,一位教八年級生性教育的女老師,她在課堂上用圖表詳細介紹同性戀性行為。她問學生:『女人和女人能以陰道做愛嗎?』全班回答不能。她卻回答,『當然可以,她們可以使用性愛玩具。』如果受到學生挑戰,她則回答:「拜託!現在,這已經是合法的事。」台灣學校不可能教嗎?錯!2013年台灣同性婚姻沒有通過,卻早在2004年通過了『性別平等教育法』,『同志教育』先行進入學校!
教育部出版首宗教導同性做愛的教材!
『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口交膜製作法』『你們要如何做愛』『男生與男生做愛』『如何使用水性潤滑液』…這些內容全都出現在2009年教育部陸續出版的性別平等教育教材中,教育部對性議題完全的解放!

教育部2009年出版了國小版『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2010年出版國中版的『性別好好教』『認識同志』三本性別平等教育手冊,我們同意教導尊重不同性別特質,以及防範性騷擾和性霸凌,但拒絕教導孩子同志養成教育,例如:『男生與男生做愛』『口交膜製做法』『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你們要如何做愛』『如何使用水性潤滑液』,這些文字露骨引發爭議的教材內容,觸怒了家長,結果發現,其實會出現這些太超過的內容,問題就在性平課綱中,幾個重要概念的定義含混不清,或能力指標不適齡有關。另外《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這本書,竟然還可以自教育部性別平等網站下載電子檔,任何人都能瀏覽內容,家長、教師團體認為十分不妥,引起全國家長、老師及不同宗教人士起來撻伐,並以十萬人之多的連署,逼使教育部將教材下架,法院還要求監察院追究教育部責任。

台灣自民國93年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開始至今,種種暴走的案例不只這一樁,教育部似乎已經著手改變台灣的兩性平等教育朝向多元性別教育,甚至是性解放教育發展,而許多的家長還以為性別平等教育只是在講不同性傾向間的尊重問題而已(註①),殊不知在性別平等法施行細則已明白指出,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內容,應該要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以及「同志教育」等課程(註②),於是教育部就把性教育和情感教育包裹在同志教育裡面,出了以上三本遭致立委和家長震怒的同性戀性教育教材。
『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前身其實是『兩性平等教育法』,將兩性平等教育法的『兩性』,改為『性別』,並納入了性傾向,性別特質以及性別認同等概念,然而我們相信,教導人與人之間平等和尊重的立意是好的,也是品格教育中極為重要的一環,同時讓成長中的孩子了解兩性發展的過程,確實會有產生不同的性別氣質,有助於幫助孩子對兩性有更清楚的了解,但是如果沒有考慮適齡適性問題,有些入骨的教導技巧和性交感受,甚至還包括同性間的性行為,不但沒有顧到兒少身心發展的適切性,這種教材內容等於有誘導未成年犯罪的疑慮。
註①: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一條: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本法。
註②: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以及「同志教育」等課程,以提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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