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史無前例的性革命已經在全球各地崛起!德國的國際社會學家、作家暨講師庫比(Gabriele Kuby)為此孜孜不倦四處巡迴講演,敬告各國政府及民間團體,要提防這場性革命對家庭的毀滅。庫比在台灣的其中一場演說,當場有一名大學女生困惑地提問,學校的性教育課綱明顯認可同性戀,現在的大學生應該怎麼辦?這正是庫比女士所關切的問題,她也在她的著作與演說中,提出因應之道。
育有三個孩子的庫比2012年出版《世界性革命──以自由的名義毀滅自由》一書,是研究現代社會變遷的權威著作,已被翻成了七種語言。書中論及從女性主義、女權運動、兩性平等、性別平等、性別主流化、同志運動,到全球性的性解放運動,這股性革命浪潮正衝擊著你我、下一代及傳統家庭的倫理價值。
庫比指出,性解放運動藉著性別平等,夾雜同性戀運動與性解放風潮,推動多元成家議題,這些正來勢洶洶地挑戰我們的傳統文化與信仰、改變家庭制度,企圖敲碎穩定社會的基礎磐石。但是,我們的社會卻對此議題的脈絡及起源缺乏認知與警覺。許多年輕人的觀念也被誤導與改變,甚至加入這股浪潮,卻不知道這會影響自己與下一代的終生幸福。
庫比出身德國自由派家庭,父親是左派記者。在她青春期那段時間,德國正瀰漫著反抗運動的風潮。對年輕人而言,反抗是一種刺激,也是最重要的事。直到成為國際社會學家,注意到國際社會的變遷之後,她才猛然發覺,當年德國的反抗運動,背後有三股勢力撐腰:
一、馬克斯主義的意識形態:庫比童年時,東西柏林被一道圍牆隔開。當時,西德的人都覺得東德的人好可憐。但是,到了青春期,她反而深受馬克斯主義吸引,德國且出現《毛語錄》。她對這些理論都非常感興趣。
當代社會所謂的霸權(hegemony),常指源自新馬克斯主義學者葛蘭西(Antonio Gramsci, 1891-1937)的概念,又稱文化霸權(cultural hegemony)。這個霸權的概念討論社會上握有資源的那群人如何使得被壓迫的族群服從及被支配。
霸權通常以社會上的共識(consent)形態存在,比如:讓社會認同的文化觀念、道德價值體系和半科學等。而今的同性戀運動正是以這樣的共識和觀念,強逼世界各國所有的人都接受他們違反傳統及道德的觀念。他們的性觀念看似中性,但卻會傷害被壓迫的一般人的利益。
二、極端女性主義:女性主義爭取男女平等已經有150年的歷史了。鑑於社會長期以來重男輕女,爭取男女平等是對的,且是必須的。但是,極端女性主義卻進一步要求女人脫離在家庭中的角色。這等思想以法國才女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為代表,她是非常大男人的法國哲學界存在主義代表人物沙特(Jean-PaulSartre)的女朋友。西蒙波娃的名言是:「女人不是先天生成的,而是後天形成的,因此要解構後天形成的角色。」
極端女性主義認為,為人母就是在當奴隸。看國際社會上有許多女同性戀者都沒有結婚,而在各國各行各業都有非常傑出的表現,甚至當領袖。
庫比覺得這種想法不對,如果沒有母親,社會要如何生存?沒有母親,會破壞社會的未來。
三、性解放運動:歐美文化的基礎在於基督教和猶太教的信仰。舊約的列國都是性氾濫的國家,只有以色列尊奉上帝的指示與教導,重視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以致遭到攻訐,但這卻是歐美文化共同的基礎。
庫比指出,一夫一妻制的重要性從人類學的研究可得到歷史例證。牛津一位非基督徒學者溫敏(J. D. Unwin)在這方面作了大量的研究,於是1934年出版了《性與文化》(Sex and Culture)一書,論述研究證實:世界上有許多素質很高的文化多半都是有嚴格性規範的國家民族。
庫比說,歐洲的文化(包括科學、音樂、繪畫等)能影響全世界,就是因為歐洲是以家庭、一男一女的婚姻為基礎的文化,沒有這樣的基礎,家庭就會被破壞。
性解放運動卻提出三項荒謬的主張:(1)可以與兒童發生性關係──甚至將此事合法化。(2)成人可以在兒童面前做愛。(3)兒童可以有性行為。
歐洲有一個離島就這樣行,這是源自法蘭克福左派思想的聳恿,而這個左派思想則是源自莫斯科的一群馬克斯主義學者。這批學者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回俄羅斯,並在俄羅斯訓練學生發動反抗運動。
主張性解放的這些學者都是出自專制極權的家庭,他們後來移民美國,就把反抗運動也帶到美國,煽動美國大學生上街頭示威。但是,這一招尚未達成他們的性解放目的。於是接著,他們轉往政府機關下手(將支持性解放的人送進政治界),就成功達成他們的目標了。
這些學生反抗運動的口號便在1968年成為全球各國政府的政策,也使性解放的思想成為由上往下,上行下效的事。因此,從執政精英到各國各區各地,幾乎所有人都接受,什麼性行為都可以故,任何型式的婚姻也能合法化。然而,自古以來婚姻向來是一男一女生兒育女。
庫比指出,幾乎世上所有成功的革命運動都是從兒童開始下手的。畢竟給予兒童扭曲的性教育,遠比教化成人接受同性戀容易多了。
尤其麻煩的是1968年歐美出了一個名人:性學博士金賽(Alfred Charles Kinsey),他在1950年代出版一些書籍,專門撰寫有關美國人性行為的情況。他的結論是:絕大部分的人都沒有辦法守住性規範,也就是性規範是沒有用的。於是,1960、70、80年代,美國便陸陸續續修改有關性的法律。
女性主義還主張墮胎
根據歐洲最高的法源:從精子和卵子結合的那一刻起,就開始有生命存在了;而且胎兒也開始與母親有了極其強烈、緊密的互動。胎兒認得出媽媽的各種情緒、 心跳和聲音,且需要母乳維護生命。
極端女性主義認為,女性可以享受性的自主權,他們追求性的快樂,但卻不想負懷孕的責任,所以極端女性主義爭取墮胎權。但這權利違反1948年公布的《世界人權宣言》。根據美國的研究,有極高比率的墮胎婦女後來都有憂鬱症。追本溯源這一切都是受到金賽博士的影響。
1960年代以前,在歐洲要離婚並不容易。因為法官會審查究竟是誰不對?主動提出離婚的那一方要負責任。
美國同性戀除罪化
1960年代,同性戀在歐洲還是罪。因此,同性戀者必須躲避、隱藏身份。德國且將同性戀者送進集中營。
1970年代,因美國心理學會的結論認為:心理失調導致同性戀傾向。精神分析學家佛洛依德(Sigmund Freud)視同性戀為一種疾病。因此,美國心理學會指出,既然是疾病、是天生的,同性戀就不是罪。於是美國將同性戀除罪化。
後來的學者均被禁止調查對同性戀不利的事,且不能說「同性戀是後天形成的」。研究領域包括女性主義、酷兒理論、政治哲學及倫理學的美國後結構主義學者巴特勒(Judith Butler)寫了一本書,名為《性別麻煩,女性主義與身份》(Gender Trouble: Feminism and the Subversion of Identity),書中顛覆男女的身份,硬說人類的性別傾向有56種,而且所有的性傾向都是好的;她並且呼籲,在自由、全球化的世界裡,不應該歧視有同性戀傾向的人。這本書成為現今性解放運動的基礎!
性解放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
性解放運動自1973年開始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包括爭取同性配偶有領養子女的權利。他說,異性戀者需要上法院等三、五年後才能離婚。「我們的目標卻是在尋找一輩子愛我的對象。」
庫比提醒,結婚多年的夫妻記得起初的愛嗎?但後來卻事與願違。我們該學習克制自私心,為別人的存在,多費一點心。婚姻不是要自己快樂,而是要讓彼此都快樂。
多國的諸多研究調查都發現,同性戀生活是性濫交的。同性戀者允許自己同時愛另一個人。這是建立婚姻的好條件嗎?令人驚訝!美國有2%的人是同性戀者;另調查,所有同性戀者中,想要結婚的只有2%。也就是說,想要擁有婚姻的同性戀者只占全人口的0.04%。這麼少的人想要婚姻,全球的同性戀者卻要求爭取婚姻權,這不是很荒謬嗎?這其實是另一群人在爭取的。因此,我們不禁要問,標準的婚姻理想仍能在社會生存嗎?
生理學家指出,人體會分泌一種荷爾蒙,讓人渴望與異性結合。真正的愛是整個人投入、參與的。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說,若沒有真愛,性關係就是我們的身體在騙人。
至於同性戀配偶領養子女的問題。庫比指出,每個人都渴望知道親生的父母是誰?我們來自何方?同性配偶領養小孩,卻剝奪了兒童這個權利。透過精子銀行或卵子銀行生的孩子,會有何感受?
庫比指出,德國曾經判決一名女子有權利知道捐贈精子生出她的男人是誰,否則日後她有可能亂倫愛上同父異母的兄弟。何況同性戀者找捐卵者進行人工受孕,要是懷了雙胞胎,往往會把不健康的那一個胎兒墮掉。此外,有調查顯示,女同性戀父母比較容易以情緒化的態度對待子女。
庫比說,我們沒有權利以東凑西凑的方式生出孩子,我們沒有權利用這樣的方式擁有子女。德國人有權利要求村長設立托兒所,讓父母可以出去工作。但庫比認為,這樣反而傷害子女的情感。根據調查,子女需要在出生時,感覺世界是接納他們的、他是受歡迎的、他的出生是讓親人感到快樂的,這才會讓他長大後信賴這個世界,並且守法。羅馬尼亞的調查甚至發現,孤兒院的孩子都有腦部發展不好的問題。
養育子女很辛苦,但看著孩子長大,卻是令人快樂的事,這也是家庭的基礎。人若在30歲以前,與父母沒有什麼感情和關係,則容易衍生憂鬱症和侵略的行為。德國有很多這樣的孩子最後對師長父母沒有禮貌,對同學有暴力傾向,將脾氣發在同學身上。
庫比結論說,婚姻家庭總要以孩子為優先考量。成功幸福的婚姻是幸福家庭的基礎,需要男女雙方努力經營。家庭能滿足人心所渴望的一切。人的一些美德是從家庭最早學到的。社會需要願意成為好人的人,社會才會穩定。家庭讓人學會互相關懷、團結、同甘共苦、彼此信任、負責任、是非對錯善惡……。生命不是我們自己要的,從頭到尾都是一份上天給的禮物。
她說,性解放運動的風潮乃是由少數幾個領袖帶頭這樣行,然後號召眾人效法,最後引爆成全球性革命的。因此,護家陣營不妨也由個人做起,由一人守貞開始恢復傳統家庭價值的風潮。尤其是由當領袖的人做起,並且登高一呼,必能成事。
2013年,法國巴黎已經有上百萬人為守護家庭,上街頭示威。這讓庫比覺得她也應該出面做點事情。稍後,羅馬也有上百萬人出面護衛傳統家庭、抗議同運猖獗。
巴黎的那一場百萬人示威已經來不及阻擋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法案通過。愛爾蘭的公民投票也通過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歐美國家幾乎一個接著一個倒,難怪台灣的年輕人有七、八成支持同性婚姻。
聽庫比演講的其中一位聽眾反應,連沒唸過書的人都知道家庭是人一生成功的資源,卻有那麼多法學專家在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這樣,我們平民百姓能做什麼?
庫比表示,她了解同運是一股極大的勢力,但世界各地的反抗運動也有成功的,所以我們不能膽怯或退縮。她到台灣後,感覺台灣是很有包容心的社會。先前她提到只有0.04%的同性戀者想要有婚姻,她說,這意味著有80%的年輕人並不知道同性婚姻的危險,包括性濫交、容易感染致命疾病及短命等。
庫比說,德國的新聞媒體不但不報導,且多半替同性戀講話。她說,年輕人最會使用網路,我們抵抗,沒有把握會贏,只能把結果交給天,但是仍要奮鬥。
她說,法國政教極為分離,但政教分離也是一種政治鬥爭,促使市長等公務人員也跟著同性戀者,上街頭示威,要求權利,以便在政治鬥爭中保住自己的權位。荷蘭總統是社會主義者,他有權力修改法律,處罰不發結婚證書給同性戀者的公務員。
但我們要放棄抗爭嗎?義大利是歐洲最後一個尚未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最近就有上百萬名護家的人上街示威。愛爾蘭也有40%的並不同意同性婚姻合法化。東歐已經有一些國家,譬如匈牙利和波蘭,要求將一男一女的婚姻放進憲法裡。
美國有許多州的公投結果是大多數人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反對者占全美人口的70%以上。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後,歐巴瑪總統在白宮張掛彩虹似的霓虹燈,但是最高法院收到的許多支持同性戀及其婚姻合法化的研究報告,都讓人覺得證據不足。許多美國權威的精神醫學家、心理學家在探討過後,都發現這些報告的研究方法並不可靠。因此,護家陣營仍大有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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