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首先執行全美最嚴跨性別權利法 違者罰25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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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護家人士起來阻止,否則激進的「不歧視跨性別者法律」將整垮美國社會!2015年12月21日,紐約市人權委員會宣布,重新定義紐約市這項法律。結果是出現更多激進、更具壓迫性的類似法律,超乎美國以前所見的。這類法律適用範圍且含蓋全民、各行各業及所有公共場所(亦即飯店、戲院、商店、健身俱樂部等)及住家。違犯者得科罰高達25萬美元(約合台幣825萬元)的罰鍰。誠如集體反抗組織(Mass Resistance Organization)觀察到的,這只是同運全面攻占社會的一部分行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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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說了什麼。這位做女裝打扮的男士出現在猶他州鹹湖城(Salt Lake City)高檔飯店的休憩室,目的顯然是要測試客人和員工的反應。猶他州最近剛通過「不歧視性別認同法律」。如今紐約市也跟進,且更加嚴苛。(照片來源:集體反抗組織)

集體反抗組織最近提供的文件顯示,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運動(LGBT movement)如何推展「不歧視跨性別法律」,以強迫全美各公立學校教導兒童激進的「性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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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人權委員會公布的不歧視跨性別法律手冊

「不歧視跨性別」新法的執行

紐約市人權委員會公布了十頁的手冊,明確地解說不歧視跨性別法律想要執行什麼新規定。會遭遇罰則的違規行為包括:

未使用當事人比較喜歡的名稱或代名詞,譬如:未按當事人要求,稱呼生理上是男性的人為「她」。連要求人出示合法改名字或做過「變性」手術的證件,也是違法的。

限制同性戀者使用公共設施,諸如:按個人的生理性別,限制他(她)使用廁所、更衣室及淋浴室等。大眾必須以當事人的「性別認同或性別表露方式」為指標,容許他(她)使用上述公設設施。

限制個人只能選擇使用「男性」或「女性」的名稱。這規定要如何執行,手冊中並未解釋得很完整。

性別刻板印象。如果一家公司允許女人戴假髮、化妝、穿裙子及戴手飾──就必須同時允許男人也這麼做。任何談論有關某人的裝扮不符合其生理性別規範的言語,也在禁止之列。

硬性要求人按其性別,做不同的裝扮。類似上述性別刻板印象法規。例如:假若有飯店要求女服務生穿裙子和高跟鞋,就必須同時要求男服務生也這樣穿著。或者不能只要求男服務生打領帶。紐約市人權委員會的這本手冊非常強調:

「基於性別,要求服務生有不同的修飾或制服,其目的不在於滿足正當的不歧視準則、強化有性別刻板印象的文化、接受基於性別表露及認同的文化規範。」

未含蓋跨性別人士的健康保險。所有企業主都必須將「變性」醫療程序納入異性員工中,並含蓋其他特殊的「跨性別者」的健康照顧。該手冊詳細描述:

「為達成在性別上沒有歧視,企業的健康福利計畫必須包括對跨性別者的照顧,亦即眾所週知的變性或確認性別的相關醫療照顧……。跨性別照顧則包含一連串的治療,諸如:荷爾蒙取代療法、發聲訓練或手術等。」

對待男扮女裝或女扮男裝者的言行態度不一樣。在職場或公共場所,面對跨性別穿著人士,即使是非常微小的不同對待方式,都是非法的。同時,對要求向他們執行「跨性別者權利」的某些人做出負面反應,也是非法的。

怪異的定義。該手冊包括以下名詞的合法定義:順性別(Cisgender,譯註:通常意指將自己性別角色的一部分或全部進行一致化的個人、行為與團體)、性別認同、性別表達、性別、不符合生理性別者(Gender non-conforming)、雌雄同體(Intersex)、性別、跨性別。例如,其中「性別認同」的法律定義乃是:

「……一個人內心深深感覺自己的性別可能與出生時的性別相同或不同。一個人的性別認同可能是男性、女性、兩者皆非或兩者皆是,亦即非二元制(non-binary)。每個人都有一個性別認同感。性別認同與性傾向是分開的。」

罰則。違者每次違規可能被科罰高達25萬美元的罰鍰。違規者可能包括雇主、員工,甚至是在公共場所裡的大眾。此外,「受害者」可獲得老闆賠償「前工資」(front pay,指受害者在復職或轉職後,因老闆先前的歧視而未獲得的薪資,或原薪資與轉職後的薪資差價,老闆都必須賠償),及拖欠的工資,還有其他補償性和懲罰性的賠款。可能的受害者擁有長達一年的追溯期,可以向人權委員會告發,且有三年時間可以轉向法院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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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到了你那一州嗎?在紐約市,若對這些男人的「性別表現不一致」做評論,將被科以罰鍰。

倒錯事實:為什麼他們宣稱這是必要的?

為什麼所有這一切都是必要的?為了證實執行這樣可笑的法律是合理的,同運份子採用所謂「倒錯事實」的戰術。左派人士宣稱,這不只必要,且是絕對關鍵性的做法。此舉類似納粹德國在1930年代所說的「大謊言」,及其他極權集團的作風。

以下摘述紐約市人權委員會在手冊中,解釋不歧視跨性別者之法律的部分行政法規:

在各色人種薈萃的紐約市,再沒有比某些團體因為實際或感受上的差異,而對另一個團體產生偏見、互有敵意,更加危害本市健康、道德、安全和福利及居民的事……。本委員會因此發現並宣布,所有會威脅到本市居民的權利及適當人權,及威脅紐約州自由民主制度與基礎的所有偏見、不寬容、心胸狹窄、歧視和失秩行為,均為非法。」

大部分的人可能認為,會對現代社會造成的危險,包括:犯罪、謀殺率、恐怖主義或甚至恐怖的公立學校,而不是不包容變態行為。但是,這卻是美國左派份子實際上看待事實的方式。(對事實真相有正確感知的人,如今卻變成犯罪者!)

繃緊的思維過程

多年前,這些事可能被認為只是科幻小說的情節、完全翻轉正常的狀態。事實上,甚至連科幻小說這麼寫,都是太荒謬的事。(連知名小說《暮光之城》(Twilight Zone)都不會寫這樣的情節!)但是,如今卻因為這類法律,所有變態的行徑只能被視為正常,且不能有其他看法。當這樣糟糕的情況需要被遏止時,卻毫無人挺身而出反抗!

事實上,所有關於「跨性別者」的看法都是徹底的騙局!對相關的當事人而言,這樣的謊言尤其危險。

這騙局始於「不歧視跨性別者法律」

紐約市人權委員會的文件坦白承認,所有這一切發展都源自該市2002年制定的「不歧視跨性別者法律」。這正是LGBT運動也坦承的:他們蓄意利用這一塊踏腳石,要全面逼迫全世界都順從他們離經叛道的行徑。

全美各州及各城市紛紛跟進,不斷有人敦促議會通過類似法案。(甚至在聯邦層級,也有類似法案正在審議、闖關中。)集體反抗組織自2007年以來,就一直敬告美國各界,會有這類法律和法令出現的危險。該法案曾反覆被遏止。但在2011年,簡縮版的該法案卻獲得通過。今年,LGBT運動者更處心積慮要完成讓該法案通過的任務。

今年,在休士頓護家陣營大力反彈抗議之後,該法案被制止下來。全美各地都必須全面防堵該法案通過。遺憾的是,有許多地區的護家陣營人士(尤其是捐款者)並未將這問題當一回事。

這場戰爭今年元月起在麻州開始打起

今年元月初,麻州眾議會將為引發眾怒的類似法案「跨性別者公共場所法」(transgender public-accommodations),進行投票。LGBT運動一直無所不用其極地推展這類法案。因為他們知道,這將打開逼全民順從他們言行態度的大門,正如紐約市如今正在發生的情況。  

誠如集體反抗組織曾經說過的,單單將同運的這類行徑貼上「廁所法案」(bathroom bills)的標籤,對護家陣營而言是比較沒有壓力的事。但是,逃避跨性別者的問題,並未勇敢對抗到同運更大的顛狂逼迫眾人之舉,且反而給他們自由的通路足以遂其所願。

時間不多了。這種事必須被遏止。(文取材自massresistance.org)

 

【資料來源】

New York City initiates the most severe “transgender rights” enforcement in America. Up to $250K fine for using the wrong name in workplace — and wo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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