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尤美女立委10月14日在其臉書的感言(https://www.facebook.com/yumeinu/posts/956870680995484),有一群小老百姓們感到困惑:
1. 美女沒有改變婚姻制度?
您說「我們沒有要改變婚姻制度」
但您卻提案修法,將民法972修改掉,讓婚姻的定義不再是一男一女間的結合。
2. 美女支持信守承諾的婚姻?但她居然企圖幫偷吃的人解套
您說「只是讓婚姻制度包容更多想要進入且信守許諾的人。」
您一方面口口聲聲說要保障「信守許諾的人」, 您另一手卻積極推動「通姦除罪」(小三小王除罪條款),容許偷吃的人們逍遙法外!
3. 同性戀者不能結婚,且不能組成家庭?
您說「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剝奪另一群人的婚姻家庭權」
但您的作法卻剝奪了台灣下一代的婚姻觀:「婚姻是由男女構成的傳統觀念」。
而且,您不顧法律已有保障同性戀者組成家庭的權益(https://taiwanfamily.com/2986)之事實,您作為專業律師、制定法律的立委,這樣的作法無異於是為法治教育開倒車!
4. 美女忽略她背後的同運團體,會壓迫霸凌不同意見的弱勢民眾
您說「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強迫另一群人生活在偽裝中」,而且您還形容同性戀者是「另外一群被社會邊緣化的人」。
首先,您忽略了「同運團體」與「同性戀者」間的差異,同運團體是少數的強勢,這些團體常常逼迫表達不同聲音的民眾。每當有人稍微表達不同意見,這些人往往馬上會被同運團體及媒體網路霸凌攻擊。
同時,您也忽略了社會大眾對於同性戀者的尊重、關懷與共存共榮。只要翻開報章雜誌、點閱電子新聞,同志相關的新聞三天兩頭都會出現(不是負面新聞)。在媒體上,亦不乏有知名的同志公眾人物與伴侶曬恩愛,這些人的事業也沒有因為性傾向而被瓦解。
現在台灣已是相對成熟、進步的社會,不論是同性戀教授、同性戀演藝人員、同性戀作家或同性戀醫師、律師,只要是有能力、優秀、努力打拼的人,不分異同,均能在社會中闖出一片天。這個社會看的是專業能力,而非性傾向!美女委員將同志塑造成社會邊緣人的形像,無異於是撕裂同志與社會大眾之間的感情!美女委員,請您不要再給同志族群貼上「弱勢者」的標籤好嘛?
社會仍有許多弱勢者(諸如外籍移工、東南亞姊妹、人口販運受害者、原住民族、清寒人士、身礙者、心智障礙者、街友、受暴婦女及子女、單親家庭、窮忙族、失依老人、未婚懷孕少女,以及心靈被色情資訊佔據的青少年們),這些人的權益與弱勢處境,急需社會大眾的關注,也需要各界提供更多的支持與關懷。同性戀者的社會地位相較之下,已優渥許多。這個社會的資源非常有限,我們應該花費更多心力在給真正的弱勢者身上,而非少數的強勢族群。
5. 美女有將兒童性命放在眼裡嘛?您有聽到感染性病的年輕人,暗夜裡的哭聲嘛?
您說「我們更不願意看到我們的下一代因我們的無知,而必須以生命作代價喚醒我們。」
是的,孩子們的童年生活、養成健全人格的單純環境,將因少數成年人的無知,而消逝殆盡!
您是否有將無辜孩子的性命放在眼裡?難道您不知道,您背後的同運勢力這幾年不斷聲稱,在推動同性婚姻的同時,也要竭力爭取同性戀者使用代理孕母、買賣(或贈送)精卵生育的權利(私慾?)。您提案修訂人工生殖法,主張人工生殖手術擴及給婚姻(夫妻)以外的人士利用,不僅過度偏重成年人的私慾,且放任下一代的生命價值成為商品,孩子一出生就失去擁有一父一母家庭的權利。
這些訴求如在台灣實踐,將嚴重侵害兒童的權益,比餿水油還可怕!餿油傷的是人們的胃,但精卵買賣、人工生殖卻是斷送孩子們這輩子的人生!
除此之外,不知您是否意識您在公聽會上邀請的同志諮詢熱線等同運團體,他們多年來一直積極進入校園,以「老師」的身分,向孩子們散佈同志洗腦教育、同志養成教育(但是這群「老師」卻在組織臉書粉絲頁上,公然散播同性性交教育以及嗑藥教育的訊息)。(相關資訊請見後附圖片及說明)
您似乎故意忽略愛滋病已成為青少年十大死因的事實:臺灣的愛滋感染是日本及韓國的十倍。去年台北市役男的愛滋感染人數是前年的兩倍,而且全部是大學生。更驚人的是,愛滋病的最大感染源是男男間的性行為,佔了七成以上,台灣用在愛滋醫療的費用就已超過三十億,已佔疾管署預算一半以上。
我們反對對於HIV帶原或愛滋病感染者的「污名」以及「標籤」,
但讓我們疑慮的是,所謂的「安全性行為」其實並不安全!難道美女委員不知道有多少孩子好奇嚐試禁果後,這些結果由誰來承擔呢?不就是一個個心碎的父母嗎?我們反對「以避孕教育之名,行鼓勵性交之實」的性交教育!
美女委員,希望您的眼裡不要只見少數成年人的私慾,卻忽略兒童及青少年的生命與基本權益!
6. 法律從來沒有強迫任何人進入結婚關係
您說「一種米養百種人,尊重每一個人的自由選擇」
是的,原本就沒有任何人能夠強迫另外一個獨立的個體進入婚姻關係。
台灣是個自由的國家,不論是什麼性戀,都可以跟相異性別的單身成年人結婚、養育下一代。
7. 美女反對「台灣前途應由2300萬人決定」嘛?
您說「 我們無權替別人作決定,社會無共識,法是過不了的」
但您卻運用您不分區立委的身份,積極的推動同性婚姻。2012年您已經辦過一場公聽會還不知足,今年您又決定運用立委職權及立法院的資源辦理公聽會!!甚至還跟特定利益團體(同運團體)承諾,無論如何一定會排案審查。
台灣是個民主的國家,少數成年人的個人慾望,原本就無權決定台灣的前途!婚姻定義的更動、婚姻政策的變遷,原本就不只是兩人間的事,也不只是同性戀族群的事,而是關乎台灣的前途、下一代的未來,影響國家整體人口競爭力的發展!
小老百姓們 敬上
——————————————————————————————————————————————–
附圖




隨時收到最新消息,請上「下一代幸福聯盟FB」按讚! 加入粉絲團,是對我們最大的支持!
《讀者投稿須知》
本站歡迎讀者投稿,主流媒體不願刊登的,我們幫你刊登!來信時請附本名(或筆名)和職業背景。本站保留編輯、增刪的權利。
投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