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提供:家校及各界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群組
文章更新:2013年8 月3日
前言
「同性戀」的核心爭議問題是「同性性行為」,
「同性性行為傾向」是否天生?
現今其實並沒有足夠科學證據能結論出「同性性行為傾向」
此外,
總的而言,「同性性行為傾向」乃是天生的論說,
推薦閱讀:
– PETER SPRIGG AND TIMOTHY DAILEY, EDS., WHAT CAUSES HOMOSEXUALITY? (PDF), CHAPTER 1 OF GETTING IT STRAIGHT: WHAT THE RESEARCH SHOWS ABOUT HOMOSEXUALITY? (WASHINGTON: FAMILY RESEARCH COUNCIL, 2004)
– 《認.同關心同性戀》(香港:明光社,2013),頁7-15
「同性性行為」是否不宜不作或不能不作?
此外,儘管說某人的「同性性行為傾向」乃是天生,
– EXODUS GLOBAL ALLIANCE TESTIMONIES [3]
– 〈從同志到後同志的生命歷程 – HANSEN 後同志暨前同運人士〉
– 〈從同性戀毒梟到神僕,袁幼軒分享見證〉[ 附 視頻 (12分鐘)、視頻 (51分鐘連父母訪問) ]
同性戀過來人或後同性戀者可有兩類(備註:詞彙上,
(一) 仍間或有受同性性吸引的感覺,
(二) 已甚少有受同性性吸引的感覺,
事實上,生活模式方面的能喜樂地作改變,
我 們也可嘗試另以非屬於「性傾向」方面的例子去想。我們都能明白,
對於有推動同運之人士、機構和媒體經常捏造「拗直治療」一詞,
INTERNATIONAL主席ALAN CHAMBERS 道歉聲明之回應〉,我們亦可從這些資料看到,「新造的人協會」
也參〈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 香港同運如何打壓自願尋求輔導的同性戀者〉。
結語
對於推動同運之人士、機構和媒體經常向公眾說扭曲話,混淆視聽,
————
[1] 對於有一些媒體選擇性地只報導「同性性行為傾向」
[2] 對於有團體及媒體長期散播這方面不盡不實的稱說,
[3] 也參〈「出埃及全球聯盟」回應MICHAEL BUSSEE、JEREMY MARKS與DARLENE BOGLE的「道歉事件」〉(2007 年)。關於這「道歉」事件,我們且留意,正如我們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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