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6日公佈「婚姻定義公投案」、「適齡性平教育公投案」或「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生活權益公投案」三項公投,都以高標準通過中選會查對門檻,足見愛家志工們蒐集連署的用心。對於遭查核出的612筆死亡連署書,幸福盟表示,經計算僅佔連署書萬分之九,遠低於內政部公布的2017年死亡率千分之七,實屬正常且合理的比率。此外,雖九月中選會臨時更改了查核要點,導致許多連署書因「蓋章註記─僅限公投案使用」、公民手寫「同意」字樣而被剔除,幸福盟對此表示非常遺憾。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呼籲,年底公投需要愛家夥伴一人募集二十票,讓三案一起突破五百萬同意票。
民調:超過五成民眾會忘記領公投票 傷害直接民主
下一代幸福聯盟(簡稱幸福盟)今日針對提案的三項公投通過門檻及2018年底公投案相關議題進行民意調查,本次民調顯示, 54.4%民眾認為「先領選舉票,再領公投票」會忘記領公投票,33.2%認為不會。對於公投投票率低落的原因,超過五成的民眾(50.8%)認為是對公投議題不了解、17.6%認為是兩階段投票的規劃讓民眾忘記領投、14.9%民眾認為是不知道有公投、7.9%民眾認為上述幾個原因都會造成公投投票率低落。
逾八成民眾認為中選會消極 近六成認為主委應下台負責
關於年底大選的公投案,超過八成五的民眾(85.8%)認為中選會並沒有主動積極宣傳;7.8%認為有。57.2%的民眾認為中選會應為公投投票率負責,29.9%認為中選會不應負責。
近七成民眾贊成 「先領」或「一起領」公投票 提高投票率
針對公投的投票方式,在提升公投投票率的方式中,認為「公投票和選舉票一起領取」的民眾佔最多數(48.2%);「先領公投票,再領選舉票」第二(20.1%);「先領選舉票,再領公投票」第三(19.2%)。
公投不是選舉附屬品 幸福盟:「選票與公投票」同時領取
幸福盟透過志工表演行動劇,演繹民眾受繁複的規定導致生活種種不便,進而投射至領取公投票的程序不便民,將讓補正後的公投陷於被忽略,直接民主被傷害。
比對民調結果,幸福盟希望政府聽到人民的心聲,幸福盟表示,公投不是選舉的附屬品,公投是實踐直接民權的最佳管道之一,一定要透過公平的程序來完成,保障憲法賦予的直接民權。中選會今年規劃「先選票、後公投」二階段領票,但十年前大選綁公投,流失500萬公投票,己說明兩階段領票不可行。此次公投案是在公投法修正後第一次成案,具有重要的意義,中選會應調整程序為「選票與公投票」同時領取,讓已領票的民眾自由決定是否要投下公投票。
本次調查係大社會調查中心於107年10月1日至2日進行訪問,此次成功訪問1,070位成年人。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2.99%。調查以臺灣地區住宅電話為母體,並採電話號碼尾數2碼隨機方式進行。此次調查數據已針對受訪者性別、年齡及地區進行樣本代表性檢定後加權處理。調查經費來源為社團法人下一代幸福聯盟協會。
幸福盟再一次的提出我們的訴求:
一、 修正 : 行政院長賴清德直接要求中選會召開會議,修正領票程序。
二、 宣導 : 立法委員要求中選會主委到院報告所有公投籌備相關工作,並加強宣傳經費,宣導民眾領取公投票。
三、 負責 : 年底如果公投投票率低於全國平均投票率10%,中選會主委應立刻辭職,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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