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盟訊息】20161130 台灣宗教界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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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宗教大聯盟 聯合記者會

20161130

台灣宗教界聯合聲明

司法院大法官指出,按婚姻係一夫一妻為營共同生活,並使雙方人格得以實現與發展之生活共同體。因婚姻而生之此種永久結合關係,不僅使夫妻在精神上、物質上互相扶持依存,並延伸為家庭與社會之基礎。

上述婚姻與家庭制度受憲法之特別保護,如今同性戀者如要納入民法婚姻規範,並修改民法第972條等相關規定,將因沒有夫妻父母稱謂以及家庭結構的解消,使得傳統人倫與輩分的倫理架構崩解,傳統家庭價值、社會倫理以及生命意義,被徹底破壞。我固有的中華文化受到嚴重斲傷,所以我們堅決反對同性戀者納入民法規範中。但我們尊重同性戀者之存在,並考慮接受立法院訂立專法保障他們的權益。

 

20161130 參加代表

(一) 佛教界代表

1. 中國佛教會理事長 圓宗長老
2. 新北市佛教會理事長、中華民國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理事長淨耀法師
3. 中國佛教會副理事長、中國宗教徒協會理事長 明光法師
4. 中國宗教徒協會秘書長 邱玉珠

(二) 一貫道代表

1. 中華民國一貫道總會理事長 王寶宗前人
2. 中華民國一貫道總會副理事長 張明致校長
3. 中華民國一貫道總會秘書長 謝遠智點傳師
4. 中華民國一貫道總會副秘書長 黃德勝

(三) 道教代表

1. 台灣省道教會理事長 張榮珍、秘書長 洪偉富、常務監事 蔡信平
2. 木柵指南宮 主委 高超文
3. 中華民國道教會秘書長、中華道教總會秘書長、台北市道教會總幹事 張肇珩
4. 苗栗道教會總幹事 陳國勳

(四) 天主教代表

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秘書長 陳科神父

(五) 基督教代表

道聲出版社副社長、前信義會監督 陳志宏牧師

(六)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

秘書長 張守一

(七) 統一教代表

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副協會長及傳道教育部長 閔代璽 牧師

(八) 軒轅教

總會副宗伯 陳國臺

(九) 天地正教

總會秘書長 劉誌文

(十) 理教

總會副董事長 陳森源

(十一)天德教

天德教總會秘書長、法制委員會召集人 濮陽麗蓉

(十二)宮廟系統

武當祖廟台灣第一行宮宜蘭接天宮秘書長 林微丹

 

記者會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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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者:圓宗長老(中國佛教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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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者:淨耀法師(新北市佛教會理事長、中華民國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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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張明致校長(中華民國一貫道總會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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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者:張肇珩(中華民國道教會秘書長、中華道教總會秘書長、台北市道教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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